現在很多不发分子為了方便在詐骗過程中便(bian)於资(zi)金流動,都會來進行(xing)犯罪(zui),这樣方便资金流動,以至於不被(bei)发現(xian),上一期就提到了買(mai)賣對公賬戶的(de)行為是违法的,那麼我們就(jiu)來看看哪些犯罪團伙(huo)都受到了什麼樣的惩罚。

警方提醒
買賣(mai)銀行(xing)賬戶涉嫌违法犯罪
將嚴厲打擊
目前,犯罪嫌疑人王(wang)某某等66人涉嫌買賣國家(jia)機關證件罪(zui)、妨害信用卡管(guan)理罪被海口公安機關(guan)依法采取刑事強製措施。警方表示,買賣銀行賬戶的行為(wei)不仅扰乱金融秩序(xu),還為各種電信(xin)網絡詐骗行為提供帮(bang)助,公(gong)安機關將持續加大對这類违(wei)法犯罪的打擊力度。
警方提醒
随意買賣銀行(xing)卡、營業執照和對公(gong)賬戶為各種電信詐骗犯罪提供(gong)了便利,已經成為助推(tui)電信網絡(luo)新型违法犯罪的“黑灰產業”,廣(guang)大(da)市民群衆千萬別貪圖小利,以(yi)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(lu)。
一是(shi)加強防(fang)範意识。妥善保管好(hao)自己的身(shen)份證、銀行卡、對公賬戶等信息,對於废弃不用的銀行卡和對公賬戶,應(ying)及時辦理銷戶業務。
二是切莫以身試(shi)法。買賣銀行卡和對(dui)公賬戶涉嫌违法犯罪,切莫貪圖(tu)小利(li),走上倒買倒賣銀行卡和對公賬戶的(de)违法犯(fan)罪道路。外出打工人員要問清工作内容,不(bu)要參與(yu)買賣銀行卡和對公賬戶,成為(wei)罪犯“帮凶”。
三(san)是主動舉報犯(fan)罪。相關部門、銀行要加強监管,個人要提高警惕,一旦发現買賣、滥開銀行卡和對公賬戶(hu)等违(wei)法犯罪行為的,應及(ji)時向(xiang)公安機關舉報,配合公安機關做(zuo)好調查取證(zheng)工作,嚴厲打擊违法犯(fan)罪分子,自覺維護良(liang)好(hao)的金融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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